第一章?总?则
第一条 ?为了增进西部大开发和我省经济建设快速生长,进一步增强经济专业人才步队建设,提高经济专业手艺职员素质,逐步建设客观、公正、科学、规范的经济专业手艺职员职称评定系统,充分验展经济专业手艺职员在经济建设中的起劲性和创立性,团结我省现实,特制订本步伐。
第二条 ?本步伐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种种所有制企业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专业事情的专业手艺职员。
第三条 ?高级经济师资格实验考试与评审相团结的评定步伐。凡要求加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定的职员,须加入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统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效果及格后,方可申请加入评审。
第四条 ?实验高级经济师资格与职务聘用脱离的制度。凭证本步伐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的职员,批注其已具备担当经济专业高级手艺职务的水平和能力。凡被聘用高级经济师职务者,享受响应的人为待遇。
第五条 ?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定事情在省人事厅、省计委的统一直导下举行。设立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公室,认真一样平常治理事情。
第二章?考?试
第六条 ?实验全省统一考试制度。即:统一纲要课本、统一试题、统一阅卷评分、统一及格标准。
第七条? 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肩负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事情。
考试接纳闭卷笔答方法�?际钥颇课毒美砺邸泛汀蹲ㄒ涤胧滴瘛�(暂分为企业治理、营销、决议、财税、金融与投资、公关、人力资源等7个专业)。
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,分两个半天举行�?瞥≡蛏仙柚迷谖靼�。
第十条? 凡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执法、规则和规章,具有优异的职业品德和敬业精神,并切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报名加入考试:
(一)获得博士学位,从事经济事情满1年;
(二)获得硕士学位,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手艺资格后,从事经济事情满4年;
(三)大学本科结业,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手艺资格后,从事经济事情满5年;
(四)大学专科结业,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手艺资格后,从事经济事情满10年;
(五)对不具备上述划定学历、资历的职员,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允许报名加入考试:
1、从事经济专业事情25年以上,并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;
2、近五年内在经济事情中做出突出效果,被设区市党委政府、省级以上部分两次表扬奖励者;
3、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的主要孝顺者;
4、获得设区市、省级部分二等以上奖项的主要孝顺者;
第十一条?凡切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职员,由自己提出申请,单位审核后,携带有关证件到外地考试治理机构报名。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凭证报考条件审核及格后,发给准考证�?忌咀伎贾ず蜕矸葜ぴ诨ǖ氖奔浜退诩尤肟际�。
第十二条?考试及格职员,由省人事厅揭晓高级经济师考试效果及格证书,该证书3年内有用。
第三章?考试纲要与课本
第十三条?由省人事厅组织专家编写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纲要和课本,加入编写纲要和课本的职员不加入考试命题。约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命题委员会认真考试命题事情,组织有关专家评阅试卷。
第十四条?;有组织、有妄想地做好资格考试的培训事情�?忌尤肱嘌到幽勺栽傅脑�。培训事情委托省妄想干部培训中心肩负。
第四章?评?审
第十五条?评审事情实验统一组织、统一政策、统一标准。评审事情每年举行一次。
第十六条?高级经济师评审事情由省计委组织实验。建设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,年度高评会从评委库中抽调职员组成。对全省资格考试及格职员的申报评审质料在逐级、逐
类审核的基础上举行集中统一评审。
第十七条?申请加入评审的职员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在有用期内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及格证书;
(二)具有评聘专业手艺职务所需的职称外语考试及格证书或免试证实;
第十八条?评审条件恒久从事经济专业事情,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,所从事经济专业业绩突出,具备下列(一)、(二)项条件中的各一项:
(一)近五年取得下列事情业绩之一:
1、主持单位事情或治理项目中,有1次被评为省部级优异项目(或单位),或有2次被评为市级优异项目(或单位)。
2、在肩负的经济视察事情中,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典范性或预见性,所提出的建议、意见对事情有指导意义。其中有1项被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接纳,或有2项以上被设区市政府、省级部分接纳,或有4项以上获得所在单位接纳,并取得显著效果。
3、主持单位的主要经济事情或治理建设项目,有立异行动或先进履历总结,被设区市级以上营业主管部分认可,并予以推广或有质料批注已被偕行业其它单位正式接纳,或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4、主持或加入制订过县级以上地区、行业或单位的手艺操作规程、事情制度、项目科研报告或生长思绪、生长妄想,并经政府、主管部分或单位批准实验。
5、主持或加入撰写的科研课题、政策研究课题、视察研究课题,有独到看法或理论立异,对经济事情具有指导意义,其效果经偕行专家判断,被以为在海内或省内有较高水平。
6、在经济专业岗位上,研究解决了经济事情中的有关主要问题,为一个地区、部分、单位做出了突出孝顺,或在近五年来有3次被单位评为先进事情者。
(二)近五年取得下列学术手艺效果之一:
1、在正式出书社出书过有统一书号(ISBN)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,自己自力撰写5万字以上;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书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课本,自己自力撰写8万字以上。对未署名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课本,须由主编或出书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实。
2、在有海内统一刊号(CN)的报纸、期刊上揭晓2篇以上(每篇不少于2000字,下同)自力完成的论文、视察报告。
3、在省级新闻出书部分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、期刊上揭晓3篇以上自力完成的论文、视察报告。
4、在省部级经济专业学术聚会上揭晓2篇以上或在设区市、省级部分学术聚会上揭晓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。
第十九条?凡切合评审条件职员的评审质料,由小我私家提出申请,单位推荐,经市人事局、省级部分审核后,再由省计委职改办举行初审,切合条件的质料提交高评会举行评审。评审质料以各市人事局、省级部分为单位报送。其中非国有制单位职员的评审质料,凡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验人事署理的,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报送,未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实验人事署理的,由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省计委职改办;中央驻陕单位职员的评审质料直接报送省计委职改办。
第二十条?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效果,经省人事厅批准后,揭晓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。
第五章?考评事情纪律
第二十一条?考试治理机构应严酷执行考试事情的组织纪律,切实做好试卷治理、科场组织以及其他各个环节的保密事情,对泄密、舞弊者,要严肃处置惩罚并追究有关向导的责任。
第二十二条?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,严酷按评审条件举行评审,认真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,确保评审效果公正、公正,对违反划定的,要严肃处置惩罚并追究有关向导的责任。
第二十三条?加入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、评审的职员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作废其考试、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其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,三年内不得再加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定:
(一)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实。
(二)提交虚伪申报质料。
(三)其它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划定的行为。
第六章?附?则
第二十四条?本步伐第二条包括民营、三资、外资、个体私营、中央驻陕、外地在陕等企业的种种经济专业手艺职员。
第二十五条?本步伐中的“相关专业中级专业资格”是指会计师、统计师、审计师、工程师、商务师等。
第二十六条?本步伐申报条件中所划定的从事经济事情年限,其阻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昔时年底。
第二十七条?本步伐所称“以上”均含本级。
第二十八条?本步伐由省人事厅、省计委按职责分工认真诠释。
第二十九条?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施行。以前相关划定与本步伐纷歧致的,均以本步伐的划定为准。